2007年10月2日 星期二

我的練習文章

 鑑於行政部門「一周一利多」一再以減稅為籌碼,不但支離破碎、需索無盡,更嚴重威脅財政、破壞租稅公平,輿論界最近有了推動第三次賦稅改革的建議,而就在日昨的工商協進會早餐會上,經建會主委何美玥宣布了政府將啟動第三次賦稅改革,並以營利事業所得稅將調降至比香港的一七.五%還低為範例,說明第三次稅改的「低稅簡政」目標。我們認為,當前時刻輿論主張推動第三次稅改,基本精神在於避免選舉屆至,執政者以減稅為助選綁樁工具,不僅犧牲財政,而且破壞租稅,乃至選舉公平,因此研議集合產官學社會精英為台灣今後應有的稅政與稅制集思廣益、從長計議,以及凝聚共識,期有助於健全財政、落實租稅公平,如此思維,可能與何主委向工商業界宣示的減稅為主的第三次稅改有很大不同,必須及時釐清、辨正。   包含輿論、財稅學者最近之所以主張推動第三次賦稅改革,其實與近兩三年來政府動輒以減稅為工具,明顯向特定產業、富人階級傾斜、靠攏的施政決策很有關係,我們甚至可以如此斷言,如果不是政府眼中沒有健全財政、租稅公平,又一再違背社會期待推出不公平、不合理的減稅措施,學者、輿論的第三次稅改,恐怕缺乏靈感與動機。具體而言,政府以民國九十年首次發生經濟負成長為由,大規模推動紓困、減稅政策,其中固然有正確、合適決策譬如追隨國際潮流建立了不動產證券化及金融資產證券化法令與機制,及時為不少金融與傳統產業解套,但不可諱言,少數措施卻明顯缺乏正當性,其中最受人詬病的當然就是土地增值稅減半徵收兩年,以及隨後的將低稅率予以法制化的決策。因為,如此的片面改革,表面上刺激了不動產業的榮景,也造福了房地產的炒作投機人士,但對財政、租稅公平卻是一大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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